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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2:06 编辑:文学院 点击量:

10月12日,文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主题进行2024年第7次专题学习,党委书记、副院长李庆华主持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及自治区相关会议精神。占堆、益西曲珍、梁冬同志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交流发言。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20余人参加学习。

李庆华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党的宗教工作实践的最新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最新发展,是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

李庆华要求,一是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完整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师生不断增强“五个认同”,牢固树立“四个与共”,切实担负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时代责任,确保学院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要积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马工程”教材,用好中华民族文化元素,不断创新教学形式、课堂模式和学习方式,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要发挥学院专家学者的作用,深化对历史资料、文化遗产和民俗传统的研究与保护,以形成具有深度内涵、独特特色和转化潜力的科学研究成果。三是要积极推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认识和对待民族问题、宗教问题,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充分利用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和师资的优势,加大《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活佛转世宗教仪轨、历史定制的阐释力度。四是要坚决抵制宗教对校园的渗透,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教育与宗教分离的原则,巩固各族师生团结向上的思想基础。严格遵循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纪律要求,持续开展宗教标识物的清查整改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来源:综合办公室

文字:尼玛拉姆

摄影:尼玛拉姆

审核:李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