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二)【第四期】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5日 10:41 编辑:文学院 点击量:

前言

2021年2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是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状态的国家级检阅、本科教育教学水平的国家级度量、本科教育教学成果的国家级展示,也是学校师生员工精神风貌的国家级呈现,将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一次全面、集中、高水平的检查、诊断和咨询、指导,帮助学校进一步找出差距、明确目标、拓宽思路、加快发展,有力促进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办学整体水平。

我校将参评第二类第一种评估类型,即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安排,我校迎接教育部评估组专家线上评估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0月25日,入校评估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5日。

迎评促建事关全校师生,学校推出应知应会宣传手册,敬请大家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


 

学校图书资源情况

纸质藏书总量147万余册,电子图书60万余册,藏文梵夹装图书6200函。

 


学校科研平台

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7.38亿元。有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国家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有国家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基地”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1个,第四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1个,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教育部与西藏自治区共建协同创新中心3个。


 

学校自评自建工作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3年成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西藏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建设方案》,全面开展自评自建。2023年5月召开本科教育教学大会,统一“以本为本”思想,强化“四个回归”。2024年6月,全员全覆盖开展新时代本科教育思想大讨论,凝聚本科教育教学共识。搭建审核评估专题网站,推送审核评估一问一答,举办审核评估专题讲座,广泛征求干部师生自评报告意见,发放《本科教学管理制度汇编(2024)》《西藏大学本科教学教师工作手册》。健全质量监督保障体系,调整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组,开展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深入抽查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档案。2024年9月,邀请区内外专家开展预评估,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接受教育部教育教学评估情况

200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1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2024年,接受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校医院分布情况

纳金校区卫生所:位于公共卫生楼北侧,民族文化楼东侧,电话:0891—6406383;

河坝林校区卫生所:位于篮球场北侧,图书馆东侧,电话:0891—6405997;

财经学院医务室:财经学院办公楼一楼西侧108室,电话:13908907040。



网络信息中心

网络报修电话:18089004007。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事务管理科:纳金校区至善楼B306,电话:0891—6405090。



招生就业处

就业指导办公室:河坝林校区招生就业处楼309,电话:0891—6405898。

就业促进科:河坝林校区招生就业处楼302,电话:0891—6405900。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河坝林校区招生就业处楼207,电话:0891—6541806。



来源:教务处